2、單位要與員工簽勞動合同,員工以各種理由拖著不簽,單位要承擔責任嗎?一個月內,經單位書面通知,勞動者仍不與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,單位應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,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;一個月后,勞動者不與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,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,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支付經濟補償金。比如超過3個月解除,另外要給兩個月的雙倍工資。為了避免簽字帶來的麻煩,在勞動合同文本中加入自動順延條款勞動合同到期后,雙方未提出終止并繼續履行,本合同以原合同條件自動順延幾個月,這樣的條款。應當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,本合同自動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宣傳欄張貼,開大會通報批評,全員發郵件這樣是否有效?違紀通知單的設置包括違紀事實,違反的規定,最后的處罰,員工簽字同意,這個最簡單,最好保存。溝通當中的錄音錄像;在公開場合的宣讀,公開場合的開會,公開場合的電話溝通,讓員工認清事實,承認事實,可以錄音錄像,證明這個處分違紀事實存在即可。有的人認可違紀,拒不簽字;錄音可以證明這個事實的存在性。錄音一定要保持原始的載體,不能進行節選和拷貝至其他設備上。建議:紙質考勤簽字,加班清零無異議最好;其他方式的釘釘或者其他考勤軟件的回執確認,電子考勤設置回執,或者員工在幾日內不回復視為無異議,這些可以作為考勤簽字輔助措施。
需要支付經濟補償,除非是單位維持原待遇不變,員工拒絕續簽,可以不支付補償。真實性的確認,保留原始載體,必要時公證處公證,網頁版高于FOxmail或Outlook版;
證據形式:電子郵件,微博博客,QQ或者微信聊天記錄 手機短信等主體確認:什么什么號碼是你的QQ號碼?什么號碼是你的微信號嗎?QQ昵稱是你?必要時進行現場演練。事先約定員工的經常居住地,或者通訊地址,在勞動合同和入職登記表里面進行約定,同時約定如下:1)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員工確認某地址為接收單位快遞地址;2)公司按照地址郵寄通知文書,被驛站或者快遞點等代收,亦視為員工簽收;3)如果地址變更,應該在地址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單位,否則上述地址視為有效送達地址;4)員工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單位或者員工拒簽,只要單位證明文書已郵寄至員工確認的地址,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收到,均視為送達。因為事先有這樣的約定,員工不簽字沒關系,只要用發快遞的形式,掛號信的送達,登報,公告送達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