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中旬已經到了,大家希望見到的養老金上漲通知,已經吹響了相關的前奏了!在近期4月底的時候,國家人社部連續兩次回應:關于養老金上調,目前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加快推進,正在研究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——可見相關的進程,仍在緊鑼密鼓推進之中。
去年和前年都是4月20號前公布的通知,所以我們可以樂觀估計5月30號前會迎來好消息,養老金今年是第18年連續上漲,可喜可賀——但是近日不少網友留言,說超過6000的暫停上漲、低于4000元的應該多漲、提低控高,因為大家都退休了、已經不存在貢獻大小的區別,養老金是保障基本生活的、應該進一步體現公平,但是有些網友反對這個觀點,說應該多繳多得,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。于是有人提議,干脆按照工齡來上漲最合理,因為工齡體現了一個人年輕的時候在持續為國家做貢獻,比如超過30年工齡的統一上漲800元,這樣也能夠鼓勵更多人堅持上班和繳費,這樣可行嗎?其實熟悉養老保險體系的人,就會發現這樣做是行不通的,原因無非是以下這五點:
1)統一按工齡漲養老金,忽略了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的意義
工齡長,固然很了不起的,但是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中為什么會將養老保險繳費指數、和社會平均工資放進去呢?這是因為工齡長的人養老保險繳費指數不一定高,比如同一個地區28年工齡、繳費指數300%的老張,和30年工齡、繳費指數只有60%的老王,算出來的養老金往往是老張更高,所以單看工齡年限是不合理的。養老金發放有三大基本原則:晚退多得、長繳多得、多繳多得,因此調整養老金的時候,也會遵循這個基本原則,所以我們看到繳費年限長的人、在掛鉤調整部分往往能占優勢,在社平工資更高的地方繳費,即使你工齡沒有那么長,養老金個人賬戶積累的余額也會比較多。所以,只按工齡漲養老金,對于長繳費和多繳費的人來說,顯然有失公平。
2)會挫傷上班族繳費積極性,不再有人愿意多繳費和長繳費了,造成惡性循環
年輕的上班族、尤其是靈活就業人員,看到每年養老金上調是按照多繳多得、長繳多得,自己才更有動力堅持常年繳費、且按照更高的檔次繳費——如果只按照工齡上漲,
那么所有的人肯定都會選擇紛紛選擇最低的繳費檔次、而單獨去追求工齡的長度,誰都不愿意多交錢了,因為交多、交少都一樣,那都會想著少交。
3)工齡不一定等于繳費年限
最近三年,所有省份的調整方案我都詳細看過,沒有任何一個省份在養老金調整方案中提到了工齡這兩個字,全部寫的是繳費年限、工作年限、視同繳費年限這些詞,為啥呢?因為工齡不一定等于繳費年限——有部分人工齡可能有三四十年、但是實際繳費的可能只有20年甚至十幾年,這類人不在少數,至于背后的原因比較復雜,有一些可能是由于早年勞動保障制度不健全、有些單位沒有給自己上社保,有一些人則是自己當時放棄了參保......
4)工齡滿30年的每人上漲800元,養老基金恐難承受!
4月16日,“求是網”發布了一篇《進一步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》的文章,其中提到從2012年到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從1686元增長到2987元——而近幾年,多數企業職工養老金每次調整的錢,許多人大約只有100~200元左右,退休的城鎮職工目前高達1.27億人,其中工齡超過30年的人、也大有人在、而且以男性居多,我們按照40%的保守比例來算也有5000多萬人,5000萬×800元=400億元!僅僅給工齡超過30年的人每月上漲的這筆錢就達到了400億,而且后續還要每月持續發放,很明顯養老基金是無力承受的——因為過節費、冬季取暖補貼、喪葬撫恤金也需要社保基金支付,動輒幾百億、上千億,對于養老基金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,會導致后續收不抵支。
5)各省市消費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,統一上漲800元很不合理
我國幅員遼闊,各地的物價、消費和生活成本有較大差異——我們簡單對比一下房價就知道,2021年上海新房均價50447元/㎡、但是同期太原市平均房價卻只有10959元/㎡,其他類似豬肉、蔬菜、糧食、醫療的價格,不同的地區也有差距,所以如果對工齡滿了30年的人統一上漲800元,看似很公平,實質上大家享受的福利待遇也是不一樣的,所以這樣做是不可取的。綜上所述:工齡長確實能代表榮譽、代表貢獻,但是養老金上漲重視的是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,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——有些人交錢的時候交少了、領取養老金的時候卻希望多領,天下哪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?按工齡統一漲錢800元,是不可行的。